永城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0 1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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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刘格甫,男,2004年6月16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高庄镇车集住址村九组 380 号
执行依据:(2024)豫1481民初1008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1481.81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