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告
发布时间:2025/4/6 20:11:28
吉林市金鸡牧业有限公司、刘永成、郝淑艳:
根据债权转让方吉林省佳和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吉林市哈达分公司与债权受让方张文海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吉林省佳和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吉林市哈达分公司将其享有的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2020)吉0203民初136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张文海,张文海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请您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向张文海履行债务。特此通告
吉林省佳和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吉林市哈达分公司
2025年3月14日
本文转自: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