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人民法院 - 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2/9 19:23:17
债掌柜(不良资产转让服务法律平台)小编整理发布: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2025)内0924执赏字1号
被执行人:严文波,男,汉族,1963年10月14日出生,现住址不详,户籍所在地:湖北省石首市笔架山街道堤南一巷50号。
被执行人:王茂松,男,汉族,1968年11月29日出生,现住址不详,户籍所在地:湖北省石首市新厂镇赵家湾村三组3-22。
案号:(2024)内0924执248号
执行标的额:2300000元
悬赏内容:
举报人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严文波、王茂松的财产线索,经过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为奖励。(本院承诺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悬赏期限: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联系人:武法官
联系电话:0474-7218575
兴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